新华网济南1月17日电(记者董振国)为实在维护失地农人利益,山东省近来出台方针,划定了在被征用土地过程中失掉土地农人的最低补偿线。
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犁地维护处介绍,山东省规则,在征收乡村团体犁地时,对农人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安顿补助费算计不能低于亩产值的16倍,如果在征地时农人人均犁地在0.2亩以下,这两项费用按国家法定上限30倍给予补偿。如农人在被征地后,不能坚持原有日子水平的,当地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运用收入予以补助。
为进一步维护失地农人利益,山东省还严令:征地补偿安顿不执行的,不得强行运用被征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优先吸收被征地农人作业。对有安稳收益的用地项目,在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可将征地费入股或将经同意的建造用地土地运用权作价入股。
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农人,如因征地导致无地的,要归入乡镇一致作业和社会保证体系。在城市规划区外征地,当地政府要在本行政区内为被征地农人留有必要的耕耘土地或组织相应的作业岗位。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吊销建制的,土地征收补偿费及安顿补助悉数用于被征地农人的出产、日子安顿。
山东省还要求各级政府活跃做好以失地农人根本养老保险为主的根本日子保证作业,本年上半年要全面推开。